河南灵宝法官成功调解一块车祸致父女二人伤残案
河南灵宝7月16日电 2013年7月15日,灵宝法院民二庭收到一封来自因车祸致使残疾的冯某父女的感谢信,信中称赞承办案件的法官心系人民群众,为大家父女解决了燃眉之急,使大家滴血的心灵得到了法律的抚慰。
2011年11月26日14时许,家住灵宝故县某村的冯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载着我们的女儿,沿故县街至安家底道路由北向南行驶,途中车体滑倒,被对向行驶的杨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辗压。灵宝市交警大队以杨某驾驶未经登记汽车、超载、未靠右行、未确保安全行驶之由,认定杨某的过错行为比冯某的过错行为在致使本次事故中有哪些用途大,认定杨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冯某负次要责任,冯某之女无责任。治疗中,冯某右膝盖上部被截肢,冯某之女左股骨近端被截肢。冯某和冯某之女的医疗成本巨大,用户及司机共支付了450200元后不再支付。为此,冯某曾到处上访,甚至住到用户刘某之兄家一个多月。后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进入诉讼程序后,冯某被司法鉴别机构评定为右下肢五级伤残、左下肢十级伤残;冯某之女被评定为左下肢五级伤残、骨盆损伤九级伤残。两原告诉求各项赔偿成本共159万余元。
在民二庭处置该案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每次见面就吵,甚至动武。二原告动辄要住到被告家、要到政府上访,妨害了案件的正常审理。承方法官彭贯斗依法、依理、依情做了很多的思想稳定工作,后又找出可以分别代表双方的、有影响、有威信的人参与调解,终于在2013年7月2日将此案圆满调解,调解结案的同时,承方法官还就本案进行了警示教育,需要当事人双方牢记交通事故猛于虎。当事人双方对法官的艰辛劳动均表谢意。
7月5日,冯某父女的代理人祝某在灵宝法院民二庭领取了第一批赔偿款40万元。被告承诺第二批20万元的赔偿款必须要按调解书确定的日期即2013年12月31近日给付。并表示不但自己要吸取本次事故血的教训,还要转告身边的亲朋好友,以此为鉴,安全驾驶,防患于未然。